关于《2019年限价商品房指标回购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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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限价商品房指标回购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征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17 字体大小:

一、背景依据

背景:一是2019年所产生的限价商品房指标存量大,限价商品房建设周期长,区政府通过组织房源的方式进行指标去化需要较长的时间;二是从2019年指标回购的效果来看,配套《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望政发〔2019〕12号)文件实施的限价商品房指标回购价格机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三是我区征拆实施的是货币安置,通过提供购房补助、补贴,由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商品房,目前市场商品房源充足。

依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规定》(长政发〔2015〕21号)、《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望政发〔2019〕12号)、《〈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望政办发〔2019〕7号)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目标任务

区委、区政府决定不再组织建设原模式限价商品房,在原指标回购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奖励措施,实现2019年按照《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望政发〔2019〕12号)文件的标准实施项目拆迁所产生的限价商品房指标基本回购,尚有结余指标的通过团购商品房的方式进行去化。

三、主要内容

现将《2019年限价商品房指标回购调整方案》(望政办发〔2020〕9号)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具体以文件规定的为准。

(一)实施对象:2019年按照《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望政发〔2019〕12号)文件的标准实施项目拆迁的对象。

(二)回购标准:以征拆户型为单位一次性全部回购指标的,在原回购价格1600元/的基础上,另奖励1000元/,在该方案实施的2个月内整户回购的再奖励100元/㎡;不全部回购的仍按1600元/价格执行。

(三)尚有结余指标的

尚有结余指标的参与购买团购商品房,享受结余指标当量人口8.8万元/人的“团购房补贴”,其购买均价为4960/,具体按《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团购商品房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规定

1、全部指标回购的奖励活动,自该方案实施之日起为期三个月。

2、参加“团购商品房”的,以户为单位的指标量不能小于110㎡(征拆1人户户型除外)。

3、指标回购后,以户为单位在望城辖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其回购指标面积内不限购。

四、解决的问题

通过奖励措施提高指标回购价格,将在原限价商品房建设中的暗补适当变成明补,群众获得更多收益与购房选择,进一步引导拆迁群众到市场按需购房,提高其住房生活质量,实现上述限价商品房指标基本去化的目标。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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