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望城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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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望城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1 字体大小:


基层供销社、系统相关单位:

现将《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月10




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8〕48号)及《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长沙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长供发2019〕)等文件要求,结合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以下简称全区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目标

系统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助推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的夯实和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在全系统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区供销社系统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所属连锁超市、食品门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网点,特别是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及农村电子商务自建网点及加盟网点等重点环节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

(三)重点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把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营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区域张贴123151233112365 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基层供销社不仅自身要守法经营,还要引导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重大问题由基层社相关科室望城区供销联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整合基层网点资源,构建安全高效农村食品市场体系。按照打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全系统组织体系健全、经营网络完善的优势和社有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整合基层网点资源,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推动构建安全、高效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推进优质食品下乡进村和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农产品有效供应,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

(三)加大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树立“抓食品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培训就是抓源头”的意识,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基层社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110日前)。基层供销合作社、有关单位组织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切实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动员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相关门店和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1月下旬)。基层供销合作社、区社系统直属有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情形深入开展排查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力量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三)联合行动阶段(20191)。基层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规范全区系统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2019年元月,社将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对全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2旬)。基层供销合作社认真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直属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长:

副组长:李红玉、尹志强

  员:陈伟仕、候小祥、刘宇晴、刘龙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伟仕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直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1名联络员。

(二)强化责任。基层供销合作社要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分片包干、划分网格、实名负责、职责到人”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对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实效。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直属有关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密切协作,积极作为,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等沟通对接,全力参与和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线索要及时沟通上报,杜绝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流通违法违规食品。

(四)加大宣传。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直属有关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全市系统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

(五)及时报送信息。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直属有关单位及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制度,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8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019年1月28日前报送本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及社直属有关单位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刘宇晴;电话:0731-88062286;邮箱:842658023@qq.com)。

附件:

附件1:

望城区供销系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1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2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4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5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6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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