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区征地办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17人,合同制退役士官4人,临聘人员8人,共计29人,配有公务用车一辆。
二、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拟订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三、2017年工作计划
1、拟订征地方案;
2、发布征地公告;
3、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四、2017年度望城区征地办收支预算概况
2017年预算编报范围为长沙市望城区征地办公室,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又包括用于征拆政策宣传协调的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
2017年预算数为79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791.31万元,较2016年预算新增154.38万元,新增原因:1、人员工资上涨、相关两保费、住房公积金增加造成基本支出新增104.38万元;2、原由国土三项费用专户支付的拆违队工作费用85万元划列至征地办支出,项目支出新增5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数为791.31万元。较2016年预算新增154.38万元,新增原因:1、人员工资上涨、相关两保费、住房公积金增加造成基本支出新增104.38万元;2、原由国土三项费用专户支付的拆违队工作费用85万元划列至征地办支出,项目支出新增50万元。
其中:
(1)基本支出:341.31万元
是指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50万元
主要用于2017年度望城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及工作协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度望城区征地办三公经费合计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望城区征地办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望城区征地办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