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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8-21 字体大小:

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2.拟定全区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对全区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

3.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审批;负责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

4.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档案归集、管理;指导全区危旧房屋(构筑物)排查,牵头组织鉴定工作。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小城镇建设发展资金重点项目补助政策,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6.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

7.拟订全区城市供排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工作;负责全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负责城镇排水许可审批。

8.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负责全区建安企业的监管服务;负责新型墙材推广应用与监管备案;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行业监管。

9.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职能科(室)及二级机构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开发科、总工室、村镇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望城区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办公室、望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前期中心、望城区建筑市场和建材材料管理站、望城区造价办(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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