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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25 字体大小:

一、机关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专项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财源培植和收入组织工作。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进行评审;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区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依法拟订区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着力防控隐形债务风险。

(九)承担全区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

(十)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组织指导区直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职责。

(十三)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内设科(室)14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法制办)、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文教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室)、预算绩效管理科、总工室、金融与债务科、税政科(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二级机构7个:长沙市望城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财政事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乡镇财政事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财政统发工资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财政结算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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