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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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20 字体大小: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区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区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望城区公安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8年人员在职编制数454人,实际在职人员454人。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全局35个科室所队,其中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保室、警卫科),11个大队(法制、巡警、刑侦、治安、经侦、国保、禁毒、交警、内保、网络安全保卫、人口与出入境、食药环),16个行政派出所(高塘、乌山、黄金、白箬、星城、桥驿、丁字、铜官、茶亭、东城、格塘、靖港、乔口、新康、同兴、水上),1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望城区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望城区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全局35个科、室、所、队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区公安局归口管理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禁毒、交通管理、人口与出入境事务、信息化建设、派出所办案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2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0814.63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0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32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0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增加1054.63万元,主要是人员数增加和建设项目经费增加;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31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增加420万元,主要是车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量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214.6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214.63万元,基本支出9734.63万元,项目支出14480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1165.91万元,主要是人员较去年增加31人。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3237.71万元,主要是基本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14.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734.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0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含公安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办案业务费、被装、装备购置、交通信号灯维护、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事故救助等专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2017年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增加)8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80万元,原因是局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预算7500万元;信息化建设购置预算723万元;车辆维修、保险预算156.6万元;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等预算124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3辆、其他用车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运兵车、囚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6 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01月20日

公安2018公开表.xls2018基层派出所建设.doc2018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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