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 治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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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 治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字体大小: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

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降低城市噪声、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长沙城区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本市以下道路通行:

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三、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市民可通过“122”报警电话、“12345”市民热线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查证属实将及时受理查处。

六、本通告自2021528日起施行。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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