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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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现将本年度望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望城区公安局成立了专门机构,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由专人负责望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维护、更新等工作。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扩大内容、完善制度以及免收费用等新情况和新特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望城区公安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政策法规信息4条,通知公告信息40条,规划计划信息11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办事事项信息530条,重大项目信息2条,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6条。受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共接待了160人次,其中现场查阅7人次,电话查阅10人次,网上查阅143人次。

  (一)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及人事信息类:公开了望城区公安局中层干部姓名、职务及选拔程序。

2.政策法规类:公开了望城区公安局各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规划计划类:公开了望城区公安局的重大决策、规划以及工作重点。

4.通知公告类:公开了望城区公安局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总结以及最新工作动态等。

5.办事事项类:公开了望城区公安局提供的法律援助等多种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1.公开形式多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规范、简明、方便、实用”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望城公众信息网和局网站,开展网上信息公开;通过公开栏(屏)、宣传资料(公报、简报、手册)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公开栏设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内,便于群众阅览。

2.公开内容充实。根据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望城区公安局将涉及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动态都及时进行公开。

3.公开程序严格。在公开时限上根据公开项目的不同,确定公开时间,始终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者有机结合,及时更新已公开的内容。

4.积极开展培训。为了使望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高质高效地完成,望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望城区公安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多途径、多方式加强望城区公安局专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望城区公安局公开平台建设  

为推进全程开放式办公和透明化运行,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多项服务制度,并设置了监督投诉电话,做到了制度化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未接到要求望城区公安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回复单位负责人信箱1条,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尽可能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方面情况,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望城区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各类申诉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望城区公安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管,综合科牵头,配备1名信息专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尽可能做到职责明确,程序合理,工作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投入情况: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用于网站公开平台建设1万元,用于建设公开栏(屏)等设施1万元,用于办公设备4万元,用于印发资料2万元,用于信息公开培训0.5万元,用于向申请人提供复印资料0.5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望城区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望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仍可进一步增加;二是望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望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质量、速度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望城区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着眼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工作效率、人员素质,兼顾其他各个方面,打开望城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新局面。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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