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机关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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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机关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字体大小: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的委托,对7.12机关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7.12机关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HRC-202302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元)

1

7.12机关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

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

349500.00

  1. 采购项目预算349500.00元。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中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4月至20236月;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

注:根据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726日起至202381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2121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8 7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212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

联系人:雍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8175003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212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806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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