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为进一步理顺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机关科室职责,提升工作效能,根据《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处室职能配置细化方案〉〈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局属单位工作任务细化方案〉的通知》(长环党〔2025〕98号),结合实际,制订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及人员细化方案如下:
一、长沙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望城执法大队
大队长:陈刚
副大队长:王勇、周静
中队长:周赢、吴学文、陶乐
科员:唐英、李海、黄灿、侯为、陈璐、李文祥、李伟、王继省、黎蓉、毛秋香、虢曼、蔡雨晴、陈永、黄裕乔、刘翱、李智勇、程灿辉
职能职责:负责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环境监督执法、污染源监督执法、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污染源电力监控、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信息披露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日常管理,负责禁毒、扫黑除恶、打非治违、全局爱国卫生、老局机关院内后勤维修、食堂管理;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二、长沙市望城生态环境监测站
站长:李天佑
组长:张畅、李文武、李利
科员:李灿仕、李邦、杨之婧、易鸣、吴青岚
职能职责: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环境统计、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环境监管重点名录制定、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进行预测预警,牵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控联网备案、监测数据质量核查、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参与和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负责大气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指导露天焚烧秸秆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监督指导涉大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实施;牵头全区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
三、办公室
主任:黄波平
科员:杨李、沈准、王佳华、郭沛、毛斌、邓昊
职能职责:负责全局政务事务综合协调、日常运转、外事联络、党政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垃圾分类、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生态保护补偿、政务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配合市局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负责全局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绩效评价、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局部门预算执行,跟踪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长沙市环境应急与信息中心信息相关工作、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心科技相关工作。
四、组织宣教科
科长:罗丹
科员:刘艳芳、李乐
职能职责:负责党建、党员发展、学习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出国(境)管理、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专业技术职称、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文明创建等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年轻干部选拔,牵头全局人员考试、录用、调配、考勤、考核、晋升、奖励、惩戒、任免、交流、辞职、辞退、退休、工资、福利、请销假、体检等人事工作,牵头全局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采访报道,指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驻市局纪检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宣传教育处、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心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五、生态环境管理科
科长:王凡
科员:饶旭、杨燕舞、杨俊、董继长、肖祯
职能职责:负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管、重点断面水质分析调度、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水污染减排、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监督管理、河湖长制工作,监督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协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指导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负责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复垦复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考核、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审核管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处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工作;负责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配合编制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规划,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指导涉水、涉土壤、固体废弃物、核与辐射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实施;完成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中心水环境相关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邓伍
科员:周礡、李杰、戴万纯、张璇、张慧芝、刘洋
职能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局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查、生态环境法制培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企事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红黑榜”认定,负责统筹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释工作,统筹推动全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和备案、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入河排污口审批登记、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调研、信息公开、统计、监督、培训、考核和行政检查及其他工作。
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长沙市环境应急与信息中心环境应急相关工作、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
七、环委办人员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徐佳辉、虢再华、李义、罗正彬、邓立建、丁杨、邓丽娜对接协助长沙市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党组关于机构设置调整、人员任免的通知》 (望环党〔2025〕2号)废止。
2.本方案实施后,新进入人员由分局党组研究调整分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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