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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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望城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全县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具体内容是:

  ?、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落实,拟制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并组织检查实施。

  ?、受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组织监督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④、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管理工作制度。

  ⑤、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⑥、负责环境监察、监测、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⑦、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⑧、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与污染纠纷调处,承办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来信、来访工作。

  ⑨、受长沙市环保局的委托,负责望城县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⑩、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局系政府组成局,行政单位,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局机关内设科室6个,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统一进行财务核算。

  目前环保局机关有行政编制8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实际在岗人数12人;监察大队有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岗人数15人;监测站编制17人,实际在编人数15人;政府雇员6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28人,劳务派遣2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

  共有公务(执法)车辆5台,分别为湘AHB21,湘A7HB85,湘A5T611,湘A7L061,湘A7KJ76。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环保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农村环境保护和环保局归口管理面向街镇分配的农村固体无害化处置资金运行补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9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4.5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58.7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94.5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294.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58.71万元,主要是减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4.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89.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街镇专项补助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黑麋峰空气自动站、经开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环境监察一体化平台建设、望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专项、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方面;农村环境保护2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环境执法监察13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日常支出和人员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

  2、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1.4万元,下降40%。

  4、“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公务车加油略有减少。

  5、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7万元,其中,办公用品采购预算87万元;车辆油费和车辆维修保养预算25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预算459.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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