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拟制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受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组织监督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
(四)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
(五)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监察、监测、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七)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八)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与污染纠纷调处,承办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来信、来访工作。
(九)受长沙市环保局的委托,负责望城区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督查科、工会)、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制宣教科、固废管理站等7个科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应急管理办)、环境保护监测站等2个二级机构(均未实行独立核算)。在职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43人,政府雇员5人,临聘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环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环保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125.7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31万元,减少9.58%,主要是因为2018年减少了粘土砖厂关停退出等专项预算。
2018年度支出总计312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31万元,减少10.44%,主要是因为:1、2018年人员工资、绩效奖、住房公积金调标;2、2018年减少了粘土砖厂关停退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专项、白箬铺319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六参数升级资金等专项费用;3、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是丁字建筑公司退回污染处理厂建设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2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4.57万元,占总收入98.68%;其他收入41.13万元,占总收入1.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9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29万元,占总支出48.63%;项目支出1590.41万元,占总支出5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4.5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084.5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33.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433.45万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8.88万元,减少10.16%,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88万元,减少10.1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绩效奖、住房公积金调标、减少了粘土砖厂关停退出专项经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专项、白箬铺319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六参数升级资金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4.5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9.6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348.88万元,减少10.16%,主要是原因减少了粘土砖厂关停退出专项经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专项、白箬铺319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经开区空气自动站六参数升级资金等专项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46万元,占比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0万元,占比1.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6万元,占比2.13%;节能环保支出2897.90万元,占比93.95%,城乡社区支出1.51万元,占比0.05%;住房保障支出66.04万元,占比2.14%。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494.16万元,占比48.44%;项目支出1590.41万元,占比51.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4.55万元,支出决算308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4.43%,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889.55,支出决算数为7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总和,而决算数行政运行费没有包含社保费、公积金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共计181.7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7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3.98,完成年初预算数28.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由环保专项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专项合计,而决算数只包括一部分专项费,其他费用分布在其他功能科目中。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中罚没收入专项用于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的临聘人员劳务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数为2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资金区级配套201万元专项费用,而该专项在决算中分布在农村环境保护(项)和生态保护(项)两个功能科目中。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数为1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将338.03万元都列于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中。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6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支出计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的行政运行(项)中。
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3.4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48.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支出计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的行政运行(项)中。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4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支出计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的行政运行(项)中。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44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支出计入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中。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147.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水污染防治专项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4.1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3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8.9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1.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2万元,包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460.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邮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2.79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0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政府安排局领导陪同出境参加培训一次,与上年相比增加4.7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区政府安排局领导陪同出境参加培训一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万元,支出决算9.71万元,完成预算的31.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政纪律规定,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6.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财政纪律规定,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加油用的以前年度结余的加油卡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加10.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车辆车况大不如前,维修费用和油耗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1万元,占27.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9万元,占13.58%,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6万元,占58.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开支内容为:根据湘政长外出字【2018】00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赴港澳任务批件,单位领导赴德国、荷兰、比利时进行经贸洽谈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出国洽谈期间的机票、交通、住宿、伙食、公杂以及其他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6次,来宾1984人,主要是环保督察、上级领导视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维修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7年减少206.9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粘土砖厂退出工作经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粘土砖厂退出补助。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8年环保专项绩效运行监控自评报告
2018年环保专项按内容分为环境保护宣传、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维、环保监察一体化建设、水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土壤环境治理方面等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共计60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完成环境治理工作及单位内部各项指标,改善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我区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共6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包括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宣传等方面,共8个项目。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环保资金严格按照《长沙市望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望政办发〔2015〕101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专项资金支持8个项目,全部达到预期目标。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能够按照项目的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达到了一定的使用效果,没有擅自调项、扩项和缩项,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较好地完成了计划目标。其中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对改善项目所在地农村环境质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例如靖港镇前榜村的环境卫生工作成效十分明显。这些项目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肯定。
(二)2018年望城区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自评报告
2018年我区按照市级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置运行资金管理办法,持续投入配套资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我区垃圾收集运行体制,实行的是“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镇中转,区处置”的运转模式,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垃圾收集处置长效机制,制作并下发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册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一系列确保长效运行的保洁制度;如企事业单位、住户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卫生管理保洁制度和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垃圾池消毒制度、卫生督促检查制度、垃圾收集制度等。
我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运行经费构成包括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和镇村自筹,2018年市财政共计补助201万元,区财政共计配套 201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垃圾收集处置日常开支,包括保洁员队伍工资,垃圾转运车辆开支等,确保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正常运转。
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体系运行补助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各乡镇街道分别对各自所辖的行政村(社区)(全区共134个)进行考核计分,环保局对纳入补助范围内的10个乡镇街道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严格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定期报送项目执行报告,接受环保、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区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站186个,设立大型垃圾中转站27个。为了破解农药瓶、酒瓶等玻璃制品以及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垃圾的处置难题,我区大部分村(社区)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形式,引导垃圾回收企业对目前“散兵游勇”式的走街串巷的回收方式进行整合规范,并对这些企业进行资质认定,成立了专门的可回收垃圾收购站,有专人负责,定期上门到村民家中收集可回收垃圾,然后联系专业的垃圾回收公司,将回收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置,这样既解决了垃圾减量问题,又真正做到变废为宝。乡镇、街道以各个网点回收的量为依据,实施一定的政府补贴。逐步在全区拉起了一张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的大网。目前,回收网络运转正常,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90.09万元,增长45.69%,主要原因是决算将临聘人员工资列入到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中,临聘人员人数增加,劳务费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可使用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 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采样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