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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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2-09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工会、计生、老干、关协、妇女、共青团、文明创建、百姓城管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牵头负责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承担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负责本局联村、扶贫工作;负责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负责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负责协调对接本辖区执法大队执法相关活动。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计划财务处。

2)负责机关、二级机构的党群工作;组织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人事管理工作。对口市人事处、机关党委。

3)①牵头调度全区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具体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牵头组织、调度本单位蓝天保卫战工作及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组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大气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②牵头调度全区地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调度、落实本单位“河长制”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流域生态环境及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水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具体工作;组织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牵头调度、组织本单位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水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③牵头调度全区土壤、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土壤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划定生态红线,负责组织指导和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土壤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4)承担局机关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环境保护普法、依法行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采访报道;组织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牵头组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红黑榜”认定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5)负责区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区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和批复;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竣工验收;负责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牵头拟定我区环境管控“三线一单”,负责区域限批的执行;牵头调度、组织行政许可各项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负责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对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核与辐射管理处、环境资源交易所、核与辐射管理站。

6)负责本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区域内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执法监测工作,牵头负责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全区环境监测数据,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质量保证。负责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负责区内环境统计工作;协助做好老局机关管理、老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口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监测处。

7)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信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牵头调度、组织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迎检及整改、销号工作;牵头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安全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农村垃圾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的批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行政审批办理;负责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老局机关管理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处、核与辐射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核与辐射固废管理站。

2.机构设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与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施行局队合一。内设办公室、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生态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法制科等7个科室;下设长沙市望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35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2.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2.04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底机构上划工作暂未办理完成,导致2021年预算未纳入市级并未下批复,所以没有去年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352.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9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2.04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底机构上划工作暂未办理完成,导致2021年预算未纳入市级并未下批复,所以没有去年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52.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94万元,占17.3%;卫生健康支出0.06万元,占0%(该占比四舍五入后为0%);节能环保支出998.04万元,占73.82%;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占8.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105.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46.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46.9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第三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信息审核项目、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评估、法律顾问费和环保日常事务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机关运行经费10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8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底机构上划工作暂未办理完成,导致2021年预算未纳入市级并未下批复,所以没有去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1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底机构上划工作暂未办理完成,导致2021年预算未纳入市级并未下批复,所以没有去年预算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生态损害赔偿以及各种业务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布置任务、明确职责、保护环境、学习技能;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5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14万元,项目支出246.9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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