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长沙中考中招由等级制调整为总分制
湖南日报讯 1月9日上午10时,长沙市政府召开“长沙市中招中考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从2021年开始,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原来的等级制调整为总分制。
调整后,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理综(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地理、生物、体育各40分)分值均为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也进行了调整,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城区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市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录取学校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考生,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的基础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通知还明确,从2021年起,取消直升生招生计划,所有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继续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单科前千分之一的学生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
这次调整,2021年为过渡年,生物、地理、体育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湖南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再按照A、B、C、D、E等级赋分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