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编就业!望城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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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编就业!望城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20人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21-06-16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望城区今年招收高中(中职)起点、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2、招生计划和培养学校

3、招生条件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

1.具有望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区教育局的安排,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区教育局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1.具有望城区户籍且参加长沙市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且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4.中考总成绩不低于2021年我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录取最低控制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4、招生录取程序

(1)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的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2.户籍信息确认(中职岗位除外)

3.填报志愿

4.投档录取

5.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6.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复查

详见《2021年望城区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程序》(附件1)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区教育局于2021年6月11日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2.个人自愿报名。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于6月15-17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学校初审汇总后于6月18日持报考考生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和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5)到区教育局大会议室复审;区外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的望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但在长沙市其它区市县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于2021年6月15-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望城区教育局319室报名。报名时,应按《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每个考生可在本区普通计划所确定招生专业内选报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3个专业(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2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简称“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上述其余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3.初选。区教育局依据中考成绩和考生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省下达计划数和规定比例(其中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3个专业方向等额入选;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方向的入选比例为1:3),分专业方向确定参加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选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4.面试。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8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体)局协助配合。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3),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

5.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与小学教育3个专业(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2个专业(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体检。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招生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培养类型、培养学校、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应按普通计划非音体美专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符合招生条件(4)的规定。当同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统一组织考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7.签订协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考生及法定监护人与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

8.预录。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

9.审核。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预录情况及预录学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核。

10.录取。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的审核结果,正式录取新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5、相关政策

(1)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的相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院校(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等。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0.望城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区教育局批准,可在签订协议的区内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望城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6、其他事项

1.面试名单、体检名单均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2.本方案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湘教发〔2021〕21号、22号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

0731—88107673

0731—88068543

下载附件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xxgkml/qtzfxxgk_131516/gkmltzgg/202106/t20210611_10004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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