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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机构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 负 责 人:张红元
  • 机构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三楼
  • 电  话:0731-88062008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一、机关职能

1.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审核基础教育教材教辅资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新办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财务审计、检查评估、法人代表资格审查;统筹推进全区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5.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区本级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基金;负责制定区本级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承担教育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7.依据《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招聘工作。

8.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籍和学历工作。

9.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9个:办公室、教育督导室、人事科、财计科、普职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行政审批科)、监审法规室、综治安全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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