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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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0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门职能部门。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望城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指导、监督区法律服务市场和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区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区法制工作。

  6.组织、指导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望城区公证处的主要职责: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负责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公证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负责宣传具体公证案件;负责为我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公证服务。

  8.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望城区司法局人员编制数为27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为18人,事业人员编制为8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其挂靠的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和公证处。公证处是完全自收自支的财务独立的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23.24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比2016年预算增加624.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23.2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6.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等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49.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70.5万元、印刷费25.6万元、水电费2.6万元、培训费:1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法律援助经费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导“148”法律专线,解答公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队伍培训、法律援助阵地建设等方面;普法经费专项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各事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农村普法等专项支出。制定法制宣传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广泛开展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社区矫正配套专项62万元,主要用于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规划、政策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奖励基金、人民调解、三调联动专项23万元,主要用于会同乡镇(街道)加强司法所管理,指导和协调其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化解民间各类纠纷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驻法院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驻交警队调解室、驻派出所调解室、物业调解室、婚姻调解室进行联合调解及支付其工作人员相关劳务费用等方面;安置帮教经费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为1499.2万元,总支出为1499.2万元;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2123.24万元,总支出为2123.24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56.0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调整工资等费用,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68万元,主要是用律师公证管理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出国0万元。按照厉行节约各文件的要求。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相比较,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具体数据见附件。

  望城区司法局

  2017年2月20日

望城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望城区司法局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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