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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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既确保了机关在阳光下运行,又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并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扩大内容、完善制度等特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6条,领导信息8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工作动态信息614条,通知公告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资金信息4条,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4条。受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共接待了175人次,其中现场查阅20人次,电话查阅18人次,网上查阅196人次。

  (一)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及人事信息类:公开了我局中层以上干部姓名、职务。

  2.政策法规类:公开了我局各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规划计划类:公开了我局的重大决策、规划以及工作重点。

  4.工作动态类:公开了我局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总结以及最新工作动态等。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1.公开形式多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规范、简明、方便、实用”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开展网上信息公开;通过公开栏(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公开栏设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内,便于群众阅览。

  2.公开内容充实。根据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将涉及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动态都及时进行公开。

  3.公开程序严格。在公开时限上根据公开项目的不同,确定公开时间,始终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者有机结合,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4.积极开展培训。为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高质高效地完成,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组织信息工作业务培训,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专干的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开平台建设

  为推进全程开放式办公和透明化运行,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多项服务制度,并设置了监督投诉电话,做到了制度化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未接到要求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回复单位负责人信箱1条,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尽可能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方面情况,2016年,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各类申诉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管,综合科牵头,配备1名信息专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尽可能做到职责明确,程序合理,工作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2.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投入9.5万元,其中用于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万元,用于建设公开栏(屏)等设施4万元,用于办公设备2万元,用于印发资料2万元,用于信息公开工作培训0.5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条例》、《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3、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动态性的信息公开要注意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条例》、《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公开目录。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3、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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