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望府案复字〔202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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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望府案复字〔2022〕89号

来源:望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字体大小:

申请人:龙某某

被申请人: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不服,于2022年12月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2.责令被申请人对投诉举报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举报其辖区勤诚达诺某大药房销售的“党参”存在虚假标注等级、误导欺诈消费者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查处并给予申请人奖励。2022年11月1日,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举报所涉中药饮片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而等级划分是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材商品等级规格》的规定,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并作出不予立案处理。申请人认为从申请人提供的图片证据可以看出该药店所售党参存在虚假标注等级、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辩称:2022年10月25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书》,称其在被举报人勤诚达诺某大药房处购买了湖南君某中药饮片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注规格为“特等片”的党参一袋和长沙市浩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注规格为“亘一等”的党参一袋,共计268元。申请人认为该规格标注涉嫌虚假标注,不符合相关产品规定。当日,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进行现场核实,发现经销商证照齐全,能够提供进货票据及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而后,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补偿诉求进行调解,因被举报人拒绝调解,执法人员终止调解,并告知申请人终止调解结果。因未发现违法情形,被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日就该事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于当日15时58分通过短彩、传真融合通信管理平台将不予立案结果告知被申请人。

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5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投诉举报书》,举报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勤诚达诺某大药房销售的“党参”虚假标注等级,不符合相关规定,请求被申请人查处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奖励,并要求被举报人作出补偿。2022年10月25日被申请人前往现场核实,发现被举报人证照齐全,能够提供进货票据及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组织申请人与被举报人进行调解,因被举报人拒绝调解,执法人员终止调解并将该结果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调查认为涉举报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不予立案告知书,并于当日15时58分通过短彩、传真融合通信管理平台将不予立案结果告知被申请人。

以上事实有:《举报投诉书》、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勤诚达诺某大药房《营业执照》、供货商证照、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笔录》、通讯管理平台短信发送记录、“党参”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一、被申请人作出案涉不予立案决定,主体适格。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第二十五条规定,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被申请人具有对申请人提交的《举报投诉书》依法核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二、被申请人对市场监督举报的处理,程序合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2022年10月25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举报投诉书》后,对被举报人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不予立案告知书,并于当日15时58分通过短彩、传真融合通信管理平台将不予立案结果告知被申请人,举报处理程序合法。

三、被申请人就举报事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即药品是否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是基于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一系列理化标准与实验数据作为判断标准。中药饮片的等级描述是指中药饮片的大小等性状,“亘”系指中药材中整枝未切片的药材。被举报人提供了其所售党参的内控标准及检验报告,证明质量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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