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总第1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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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总第135期

来源:望城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7 字体大小:

长沙市望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6

(总第135

关于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929日在长沙市望城区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审计主要揭示和反映了区财政部门具体执行区级预算情况,2个部门、2个街道的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2020年度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情况、政府债券管理情况,另采用大数据统一分析疑点、分点核查的方式对57家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区财政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下,创新管理机制,保障改善民生,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一、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3亿支出137.60亿上年结余5.48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1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201.82亿,支出202.25亿元,上年结余0.87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44亿元。

社保基金收入6.89亿元,支出6.43亿上年结余4.8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2亿支出0.71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分配管理方面政府采购超预算编制5.64亿元。

2.预算执行方面。1.17亿的预备费使用不合规;3.85亿国土出让金未及时征收到位7782.60万元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已下达预算指标的结转、结余资金过大且涉及多年前指标余额,共计13.98亿元;非税专户应缴预算款425.30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期间已上缴;2个国有企业未及时、足额上交2020年度利润,共计44.67万元,审计期间已上缴。

3.财政综合管理方面。区财政往来专户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共计1.37亿元闲置未使用,审计期间已缴入国库;国库借出款项6266.05万元未清理;拨付靖港古镇运营补贴750万元,未见绩效管理相关资料30个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逾期签订,共计3573.05万元部分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扣分标准不够细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个别单位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36户家庭未清退,对不再符合条件的7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67万元未腾退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282户租户金额34.27万元;对1名收入超住房困难标准的编内人员配租公租房。

2.预算编制方面。部分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公务接待和日常事项专项预算共计226万元,执行率低于50%个别单位同一项目预算编制未充分考虑往年执行情况、500万食品安全及监管执法专项申报无依据。

3.预算执行方面。截至2021年12月,个别单位未及时收取行政罚没收入99.87万元,涉及欠费主体21个。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4个单位2021年新增资产超年初预算210.12万元;6个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账面固定资产不一致;部分卫生院房屋出租收入共计4.44万元未及时上缴,审计期间已上累计投资13.10亿新建学校30个新建项目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

二是工农东路临街某楼房一楼被原某单位职工家属无偿占用;原某单位办公楼按3.6万元/年出租,租金未按合同每年递增5%,2021年收取租金1.8万元未见相关减免依据;位于铜官老街3套房产,按600元/年/套出租,未签订合同,2019年至2021年由时任的两位管理人员共代收租金5400元,审计期间已上缴国库,此事项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机关临街一楼2021年租金3.6万元未及时收取

三是个别单位账面所列部分车辆、大型设备,账实不符;机关及下属公司有仓库、大型设施设备长期闲置。

5.政府采购管理方面2个单位分别实施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设置不合理评分因素拉开中标人和非中标人的综合分值,涉及金额194.49万元个别单位以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台66.68万元的国产原子吸收仪,采购价格未询价、未经集体决策;个别单位超采购限额标准的2个公示牌制作项目未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金额共计52.59万元。

6.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个别单位对某公司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发放补贴1万元个别单位13位享受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一、二级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9万元(140元/月),审计期间已追回部分资金;个别单位重复发放4人移民中长期职业培训补助共计1.6万元

7.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公路养护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涉及金额327.25万元;8个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28.41万元;个别公路养站装修工程,结算金额29.78万元,内部结算单无主管领导签章,结算金额未经第三方公司审核,无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

8.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内控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公车加油记录与出车登记不符、已报废车辆的加油卡未收回、暂扣物资出入库未做登记、罚没物资台账登记不完整、存放混乱、超时限未处置。

三、街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重大经济事项方面。

一是个别街道拨付重建地长效治理经费50万元无政策依据。

二是个别街道违规将悦禧重建地雨污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交由社区垫资实施,未与社区签订委托协议编制投资概算和预算办理施工许可提交区财评中心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并于2020年1月向社区拨付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补助3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资金已退回。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街道超标准补偿青苗款9.13万元;部分青苗补偿单上的户主、村民组、征用单位和区征地补偿主管机关未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个别项目青苗评定无现场勘察图纸及数量、密度记录;向企业补偿花卉苗木移植费共计67.55万元,无青苗移植费补偿图片、丈量资料;个别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量未明确时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承包方,共计36.65万元;机关物业管理费每季度支付未严格按合同条款考核打分。

二是个别街道部分征拆项目搬家费结算多支付税金3.68万元;向李某福拨付花卉苗木移植费53.23万元,未现场核实补偿位置是否为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生产地点15个征拆项目清表超标准支付130.02万元账面5年以上的历史遗留往来账款2697.69万元未清理。

3.内控制度及其他方面。

一是个别街道档案未统一归口管理、归档资料不完整,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是个别街道无合同管理台账,未设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食堂报销单据不规范;公务用车未建立管理台账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部分事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政策制定落实方面。2019年至2020年,2个单位拨付的高新技术企业奖未整合统筹,对122家企业重复奖补,涉及金额610万元;2020年至2021年,个别单位123家企业拨付科技计划项目奖补资金910万元,未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对项目进行分类、未将研发经费纳入申报指标。

2.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方面。个别单位对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多拨付奖补资金9.36万元个别单位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验收审核不到位,企业申报利润、人员职称及验收指标等与实际不符。

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个别单位未监督企业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涉及金额25万元

4.其他方面。2个单位拨付3家企业补贴性建设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共计2.08亿元,资金拨付未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府债券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部分项目债券资金闲置,支出进度滞后;部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未进行专账核算。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收入征管;全面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盘活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强化全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资金等问题,由各责任主体部门限期追回、收回、上缴,涉嫌侵占财政资金等问题已移送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其他问题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进一步提升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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