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核发/变更/补发/换发/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由企业申请,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准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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