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望城区鹏旺蔬菜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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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望城区鹏旺蔬菜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字体大小:

根据望城区市场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抽检,我区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

1、检验报告编号:NO:4303220406759-S,产品名称:本地长豆角、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从长沙县长沙沃百食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数量:8.2KG;单价6.20元;总价值50.84元。

2、检验报告编号:NO:4303220406757-S,产品名称:韭菜、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从长沙市岳麓区陈丹蔬菜店购进,数量:5KG;总价格:35元。

我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市望城区鹏旺蔬菜店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5月20日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经调查,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货方的资质,保留了进货单据和检测报告。经询问,当事人这批产品抽检了一部分,变质损毁了一部分,实际当事人亏本了,没有违法所得。

长沙市长沙市望城区鹏旺蔬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因当事人销售时间过长,产品现已无法召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认为长沙市望城区鹏旺蔬菜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将案件进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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