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望城区合营生鲜超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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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望城区合营生鲜超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字体大小:

根据望城区市场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抽检,我区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被抽样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合营生鲜超市,食品名称:小米椒,购进日期:2022-06-04,样品数量:1.29kg,抽样基数:1.29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调查,该店抽检不合格农产品供货方:长沙市雨花区伍先文蔬菜商行,经营地址为: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红星大市场蔬菜市场二级棚197、19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长沙市望城区合营生鲜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因供货方不属于我局管辖区域,现将该案全卷宗线索移送至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本局对此案进行线索移送免予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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