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望城区聚香楼饭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简体| 繁體| 老年人模式|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关于长沙市望城区聚香楼饭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一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字体大小:

根据望城区市场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抽检,我区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被抽样单位:长沙市望城区聚香楼饭店,食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2-06-05,样品数量:3.3kg,抽样基数:4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调查,该店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最终供货方:长沙市雨花沥千乐农副产品商行,经营地址为: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539号红星大市场蔬菜市场一级大棚加12号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长沙市望城区聚香楼饭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因供货方不属于我局管辖区域,现将该案全卷宗线索移送至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本局对此案进行线索移送免予处罚处理。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