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县级监督抽检,我区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是:
被抽样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标称生产者:/,食品名称:长豆角,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10-09,经湖南新程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标称生产者:/,食品名称:小米椒(野山椒),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10-09,经湖南新程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长豆角和小米椒。经立案调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购进不合格批次长豆角,共计8.8公斤,货值175.8元,均已销售;购进不合格小米椒,共计10公斤,货值159.8元,均已销售。销售数量中长豆角2.5kg,小米椒2.5kg用于抽检人员监督抽检,因产品存期短、货量小,已全部销售完毕,截至2022年11月12日未收到召回产品,未收到有关人员投诉或反映。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望城砂之船奥莱店免予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