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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机构名称:药械和化妆品监管科
  • 负 责 人:李卓
  • 机构地址:文源中路29号
  • 电  话:0731-88084907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实施监督;承担中药材市场、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负责经营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发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药品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性检测、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等工作;组织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全区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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