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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沙市望城区统计局

来源:望城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字体大小: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条例,统一领导和协调区域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推进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做好全区经济、社会、城市、农村等各类统计调查工作。 

(三)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基础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企业调查、产业调查等调查工作及其它各类临时性调查工作等。 

(五)搜集、整理、提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预测;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和决策咨询服务。 

(六)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搞好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各街道(乡、镇)的年度考核与评价,负责全区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八)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九)审核区直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十)建立健全和统一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等,指导区直机关各单位、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统计教育与培训、统计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统计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职责。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望城区统计局内设职能科(二级机构)5个:综合科、业务科、法规科、普查中心、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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