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属不详违法建筑的公告
接上级交办,位于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原种猪场雷锋大道东侧地块空地内一处钢结构棚房,根据湖南山和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测绘图标注为“新2”栋钢结构棚,层数一层,建筑面积为301.77平方米,现该建筑为领航驾校用于仓储。经我局执法人员走访调查,该处建筑物建设权属人不详。
经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认定,上述一处建筑物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系违法建设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理,请违法建筑建设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60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张权利或自行拆除上述违建。逾期未主张权利或自行拆除的,我局将认定为无主建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附件:现场照片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泽湖中队
联系电话:0731-88380021
办公地址: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处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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