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塘岭街道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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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塘岭街道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高塘岭街道 发布时间:2018-01-25 字体大小:

  一、街道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 

  高塘岭街道是湘江新区组团核心板块,湘江西岸崛起的省会新城,望城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获“中国乡镇之星”、“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民政工作全优乡镇”称号。2012年撤镇设街道并拆分,2015年区划调整与原新康乡合并,现辖西塘街、高塘岭、雷锋路、白芙塘、斑马湖、望府路、航运、新康、莲湖、高塘、中南、湘陵12个社区和胜利、裕农、长联、新阳、新河、湘江、月圆、名盛、六合围9个行政村,总面积69.0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4万人。 

  2、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机构设置 

  街道下设纪工委(监察室)、党政办 、党建办、财办、农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安委办、卫计办、征拆办、项目管理办、开发办、城管办、规建办、爱卫办、物业管理办、政务中心、新康便民服务点等18个科室。 

  4、人员编制情况 

  2017年8月止,街道在职全额人员70人,在职差额人员54人,退休全额人员37人,差额10人,正式无编人员6人,退休无编人员2人,临聘人员67人,劳务外包人员14人。 

  二、街道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街道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包括: 

    1、高塘岭街道机关 

    2、归高塘岭街道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单位为街道内设部门,收入和支出归口机关管理。 

  三、街道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我街道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村(社区)分配的交通、水利、地质灾害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5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5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38.35万元,公共安全290万元,教育80万元,文化支出24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2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55万元,农林水支出28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12.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783.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村(社区)专项补助等。其中:对村民委员会补助支出81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转移支付;城乡环境卫生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三市一街及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创建等方面;治安管理支出290万元,用于派出所工作经费等;征拆工作经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社区以前年度未付工作经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00万元,用于偿还历年工程欠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3万元,比2017年预算665万元减少42万元,下降6%。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6 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明接待纪律,减少公务接待。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24.4万元;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8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含机关小型水电维护)预算10万;机动车加油服务预算1万元;机动车维修保养和保险服务预算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机关物业管理费预算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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