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塘岭街道城区防涝排渍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内各相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高塘岭街道城区防涝排渍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8日
高塘岭街道城区防涝排渍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我街道防涝排渍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街道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严格防涝排渍抗灾责任制,扎实落实各项措施,在可能出现暴雨积水的情况下做到正确指挥、果断决策,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区域城区防涝排渍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高塘岭街道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我街道的城区防涝排渍抗灾工作。
政 委:刘国富 领导街道防涝排渍抗灾工作
指 挥 长:易 涛 指挥街道城区防涝排渍抗灾工作,调度街道防涝排渍抗灾器材、物资、资金。
副指挥长:李智勇、徐铁武、龙峙延、姚帅军、何铁亮、周志刚、周曼红、李 林(常务)、杨 磊、李 达、唐 勇、方 起
成 员:袁 磊、周 彬、王 彬、戴 晟、邓兴建、刘鹏飞、谭晓熠、苏建军、王 斌、冯争荣、易迪祥、魏军刚、邓义全、刘建军、周曼红、杨 燕、刘 爱、丁世文、俞国平、王甜佳、熊晓燕、冯熙侃、杨 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刘鹏飞任办公室主任。协助指挥长的工作,负责通讯资料、后勤宣传等工作的管理及主持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场处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技术指导。
办公室电话:88060027
(二)职责分工
1、堵点值守处置组
组 长:李 林
副组长:刘鹏飞
成 员:高塘岭街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城区各村(社区)干部、街道相关联点干部
职 责:负责辖区内水情、雨情及排水设施运转监控,并及时上报信息。
2、村(社区)抢险应急组
组 长:各村(社区)书记
副组长:各村(社区)城管专干
成 员:城区各村(社区)联点干部、城区各村(社区)干部、另组织村(社区)骨干20以上
职 责:负责辖区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组织抢险突击队。
3、楼盘小区地下室值守处置组
组 长:方 起
副组长:戴 晟
成 员:高塘岭街道经济发展办、城区各村(社区)干部、各楼盘物业管理公司
职 责:负责巡查楼盘小区地下车库内涝情况,及时通知业主转移车辆;楼盘物业管理公司要有科学有效的内涝应急预案,并储备防涝物资。
4、机台及涵管涵闸调度值守看护组
组 长:唐 勇
副组长:冯争荣、赵文斌
成 员:高塘岭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高塘岭街道堤委会
职 责:负责高塘岭街道范围内的机台及涵管涵闸看护、调度。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姚帅军
副组长:袁 磊
成 员:高塘岭街道党政办
职 责:及时宣传防涝排渍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鼓舞士气,保证信息的反馈和宣传工具的畅通,控制和处置好负面舆情事件。
三、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按照气象预报降雨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Ⅲ 级。Ⅲ 级(一般)、Ⅱ(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三级,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一)Ⅲ 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气象部门预测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30毫米或连续3小时降雨将达到60毫米。
2.启动程序
以区城防办通知为准。
3、响应行动
(1)街道城区防指组织街道防涝排渍救灾会商,并作出相应工作安排,街道城防指相关单位参加,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城防指领导和区城防指。
(2)各级各部门带班领导值班备勤,确保通讯畅通。
(3)对辖区防涝排渍设施和易渍(堵)点进行全面巡查,重点部位派员值守,各内涝关键点抽排设备及备用电源到位,随时准备对各内涝点进行紧急排涝。
(4)街道城防办的抢险突击队应按照原要求,集结待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街道防涝排渍指挥机构组织和指挥所属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本辖区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街道城防办对各成员单位值班到位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值班值守不到位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上报上一级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一定后果的,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对相关成员单位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气象部门预测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 50毫米或连续3小时降雨将达到80毫米。
2.启动程序
以区城防办通知为准。
3、响应行动
(1)根据上级部门调度会分析的灾情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防涝排渍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实时调度人财物,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城防办。
(2)根据区城区防指指示,充分做好人财物、内湖及相关泵站等调度工作。
(3)各相关单位增派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雨情、涝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实时向街道城区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4)抢险队伍应按照预案要求,集结待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街道城防办根据雨情和灾情做好本级防涝排渍物资、排涝设备和资金的调度。组织和指挥街属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本街道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维护本街道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各责任单位增加抽排设备对各内涝点进行紧急排渍。
(7)街道城区防指对各成员单位到位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督查方式进行。对值班值守不到位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上报街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相应后果的,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对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三)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气象部门预测城区未来 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 60毫米或连续3小时降雨将超过 100毫米。
2.启动程序
以区城防办通知为准。
3.响应行动
(1)街道城防指随时召开专题会商会,指挥长主持会商调度会,街道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解决当前防涝排渍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和区防指,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2)街道城区防指随时召开专题会商会,研究决策防涝排渍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做好全面救灾工作。
(3)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发布汛情通报。
(4)街道城区防指根据灾情程度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
(5)街道城区防指全面收集整理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街道、街道领导奔赴指定受灾地点指导抢险救灾。
(6)各级防涝排渍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组织加强巡查和排涝力度,及时控制险情、实行交通管制,做好受威胁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饮水、卫生医疗等。
(7)街道城区防指将联合街道纪委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城区防指值班值守到位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值班值守不到位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相应后果的,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对相关成员单位和村(社区)城区防指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四、应急保障
街道根据防涝需要,配备抢险的抽水设备、疏通设备、警示标识、沙袋等必要设施设备和物质,并明确专项资金保障。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充足的防涝排渍设备物资,以备急需。
五、附则
1. 本预案经及街道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批准后,由街道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