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属企事业单位,各办线: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同意:
刘孟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潘盼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刘先超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邱仟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副主任;
何伟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Ⅰ办副主任;
陈志斌同志任街道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谢俊同志任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Ⅰ办副主任;
王忠同志任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Ⅰ办副主任;
蔡进同志任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Ⅰ办副主任兼水管站站长;
蔡亚洲同志任城镇建设事务中心Ⅰ办副主任兼物管办主任;
郝广瑞同志任城镇建设事务中心Ⅰ办副主任;
叶志军同志任城镇建设事务中心Ⅰ办副主任;
龙志勇同志任堤委会副主任,主持堤委会日常工作;
刘杰同志任新康敬老院副院长。
免去:
郝广瑞同志党政综合办副主任职务;
龙志勇同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Ⅰ办副主任职务;
谭建文同志城镇建设事务中心Ⅱ办副主任职务;
刘先超同志街道人民武装部副部长职务;
赵文斌同志堤委会主任职务。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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