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王思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线机构、街属企事业单位:
街道党工委同意:
王思伟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副书记职务;
李磊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周泽星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潘盼同志任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王斌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提名为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锦环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李铁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宇旭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瞿柱同志任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陈军同志任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肖雯同志任司法所所长、安监站站长,免去其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进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水管站站长职务;
朱海波同志兼任水管站站长;
谭珍晗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刘孟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阁同志任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志雄同志任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下设物管办公室副主任,兼团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司法所所长职务;
喻艺函同志任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下设物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汝同志任财政所所长,免去其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侯妍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免去:
谭晓熠同志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丹同志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雅恬同志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邓兴建同志财政所所长职务;
蔡亚洲同志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下设物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高塘岭街道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其相关负责人(含纪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团工委副书记)为中层正职干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