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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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黄金园街道 发布时间:2020-07-01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

《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黄金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

2020年7月1日

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

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压实村(社区)责任,认真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社区)重大事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街道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重大事项和政令畅通,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此制度。

一、适用范围

街道下辖各村(社区)

二、报告请示事项

(一)报告类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增设或减少村民组及党小组、选举或变更村民组长及党小组组长。

3.新闻媒体到村(社区)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或其他社会调查机构(队员)到村(社区)的调查和接待。

4.村(社区)“两委”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情况,村(社区)群众大操大办现象(30桌以上)。

5.村(社区)“两委”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

6.村(社区)年度总结、党建述职报告。

7.危害、破坏铁路、国防电缆设施行为线索。

8.其他有相关规定明确要上报的事项。

(二)批示类

1.村(社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措施。具体内容为集体闲置资产盘活及处置(含组级土地的流转和租赁等)、土地及其他资产资源的利用等。

2.村(社区)辖区内发生的或与街道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信访维稳、安全事故、灾情疫情、治安案件等。

3.村(社区)辖区内出现的非法集会、邪教活动、团体或个人非法集资行为等一切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10万以上工程项目的计划。

5.村(社区)重大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违章建筑、非法洗砂采矿、碎石、严重的违规倾倒渣土及垃圾等现象、严重的野外焚烧和燃放烟花鞭炮现象。

6.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列入辖区内党组织发展对象或推选为村(社区)后备干部。

7.村(社区)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以及离开长沙地区的情况。

8.村(社区)干部(3天以上,含3天)因病、因事等原因请休假情况。

三、报告程序

1.报告类事项。村(社区)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总支书记签字的《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至街道相关业务办线。其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重大工作事项,由村(社区)向业务办线、联点领导、主要领导及时汇报完成进度及完成情况。

2.批示类事项。普通事项。村(社区)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总支书记签字的《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至街道相关业务办线,由业务办线转呈联点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后,将处理意见反馈至村(社区);紧急事项。凡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村(社区)相关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联点领导及党政办,党政办请示联点、分管和主要领导人后将处置意见反馈至村(社区)。特别重大紧急事项,可在第一时间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紧急事项仍要书面提交《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至党政办,参照普通事项处理程序执行并完善审批备案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所有重大事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报告(见附件),突发事件等一时难以书面报告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书面报告。

2.联点领导要落实联村工作职责,对重大事项负领导责任。

3.各办(线)每月25日前将本月办理的重大事项交党政办,由党政办汇总呈主要领导。

4.报告请示事项中凡是相关职能部门已做出统一要求和规范的,可以不进行重复报。

五、督查问责

1.凡因村(社区)重大事项不报告,造成重大影响、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引发群众上访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

2.各村(社区)总支书记是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两委”成员是相关工作报告的直接责任人。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回复意见办理的,一经查实,要启动行政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因此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将各村(社区)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4.本《制度》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督查落实。

附件:

1.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告类事项)

2.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批示类事项)


黄金园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发

附件1:

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

(报告类事项)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事项


单位公章:

村(社)党(总)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黄金园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报告表

(批示类事项)

报告单位:  报告人:

事项


单位公章:

村(社)党(总)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办线拟办意见


联点

点长意见


办事处

主任意见


党工委

书记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存档,一份交街道纪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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