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官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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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官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铜官街道 发布时间:2023-07-31 字体大小:

机关内设各办(室、中心)、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铜官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官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长沙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长沙市望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知要求,针对2022年省对我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市级考核督查及我街道自查发现问题,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以抓好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我街道考核、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在梳理问题上坚持全面系统,深入排查、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在推进整改上坚持全面统筹,彻底整改、以上率下、标本兼治;在督查考核上坚持较真碰硬,严实导向、对标对表、执纪问责,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责任落实方面

1.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到岗干部、驻村工作队没有完全进入工作角色,对巩固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对部分过渡期重要政策不够熟悉。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全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进一步压实街村两级责任。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驾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每季度评选一次,对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干部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基层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驻村帮扶工作不够到位。有的驻村干部仍然在原单位挂职,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每周住4晚干5天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驻村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驻村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和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每周住4晚干5天的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调研督导。

责任单位:基层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个别新任村干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干不专”的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干部培训。按照乡村振兴工作需求和干部意愿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帮助打开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健全骨干队伍。7月底前全面充实街村两级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力量,建立一支业务素质强且稳定的专干队伍。

责任单位:基层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

4.就业帮扶政策精细度有待提升。个别村(社区)返乡回流人员实时检测不到位,底数不清,未及时帮扶就业,回乡创业人员没有及时申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各村(社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实时监测,每季度依托防返贫监测平台数据情况对返乡人员情况进行通报,以村为单位对返乡人员较多的区域及时预警、及时核实、及时帮扶。强化就业帮扶,精准支持。二是对未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回流人员积极提供“311”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过一次性就业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及时发放一次性就业交通补助。三是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各项补贴政策,科学合理的增加公益性岗位。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5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大病救助不及时、慢性疾病签约不到位、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入户宣传。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干部充分利用大排查、大走访契机,印制明白卡,宣讲好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加强乡村医生急诊急救、临床技能、疫情防控等方面培训,督促乡村医生建立慢性疾病服务对象台账,坚持按季度服务到位。三是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大病救助相关业务。

责任单位:铜官卫生院、书堂卫生院,公共服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6.有的监测户纳入不及时,帮扶措施不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在6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全覆盖大排查,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危房改造户、群众普遍认为特别困难户等对象进行“一户一画像”,确保监测对象纳入及时准确。二是对脱贫户和风险消除6个月以上的监测户实施结对联系,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实施结对帮扶。三是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风险类型,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强化到户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的监测户,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力监测户,按程序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四是进一步加大6个监测纳入空白村应纳尽纳的力度。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7.联农带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联农带农机制不强,项目带动方式单一。

整改措施:开展产业帮扶履行情况“回头看”行动,摸清街道帮扶产业项目底数,采取订单收购、托养托管、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培训、配套服务、联合带动等多种模式,让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户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各环节的红利。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相关衔接资金项目单位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8.示范园区、庭院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群众“等”、“靠”、“望”思想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为主体,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要求,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以点带面推动庭院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9.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些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库建设及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落实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提升入库项目质量。压实项目主体责任。规范招标采购、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公告公示等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二是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规范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落实劳务报酬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等环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资产后续管理,落实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0.乡村建设有待提升。部分村(社区)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规模扩大化,化债难度大;群众参与度不高,筹资筹劳只做表面文章。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切实解决好村庄规划中群众参与度不高、落地性差的问题。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要时间服从质量,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二是认真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和才智,支持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成效巩固方面

11.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够有力,个别村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掌握收入变化的原因。二是抓好产业帮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五有”产业帮扶行动。三是强化稳岗就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推进“企业+帮扶车间”模式,因地制宜开发公益岗位。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12.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感恩教育,把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故事讲好,把脱贫攻坚以来乡村巨大变化讲够,把群众受益的惠民政策讲透,把乡村振兴的要求讲清,激发群众自豪感,增强群众认同感。二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密动干群关系,提升群众获得感、脚步为亲、切实落实帮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全面走访本村所有农户,结对帮扶人要每月走访结对监测户,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走访联系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宣传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农户“急难愁吩”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责任、不摘监管。四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上传下达、反映诉求、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作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责任单位:基层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下旬):研究审议问题整改方案,并印发实施,召开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实施方7月28日前报送街道乡村振兴办。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中至8月下旬),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找准根源,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工作开展全面“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工作调度、适时组织力量,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街道党工委担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督办;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二)确保整改成效。各村(社区)要以本方案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为主线,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较真碰硬抓好整改。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改进工作作风。将问题查摆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起来将问题整改与主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既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又要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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