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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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乌山街道 发布时间:2018-10-08 字体大小:

乌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街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机关原有独立编制机构8个,今年独立核算机构调整为机关统一核算。

3.人员情况

机关年度共有137人,年度末共有134人,其中调出5人,调入4人,新录用1人,退休3人。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街道办事处各办线。收入既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范围为保障街道办事处基本运行的各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7年决算数2150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38.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583.75万元),其他收入4969.97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7年决算数19812.8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104.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5708.1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农村环境保护专项306.7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2573.96万元,主要用于高乌大道、兴工大道、团铜公路建设等方面;普通教育专项204.67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等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2180.01,主要用于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临时救助等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306.3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节能环保专项809.7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和污染减排等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专项1,488.66万元,主要用于长益复线、亿达项目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专项577.35万元,主要用于普瑞西线重建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道路建设专项2,449.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路建设……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乌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31.62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9.1万元,公用经费604.1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34.1万元,其中:货物117.4万元;服务1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详情请见附件。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8日

乌山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乌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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