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桥驿镇个人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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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桥驿镇个人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桥驿镇 发布时间:2020-09-21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建设有序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桥驿镇农村宅基地个人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职责

一、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问:

长:郑文艺

副组长:浪、黄智峰(常务)、周炎明、肖卓、

周双旗、姚旭科、谭栋、王晓东

员:广、周姣娜、易安定、李青山、袁鑫、任勇、黄迪、王敏、各村(社区)书记及主任、国土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任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传达、贯彻上级个人建房管理相关法律、文件和会议精神。

2. 研究完善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管控,指导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指导处理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指导个人建房管理和处理个人建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3. 研究保证公正执法和文明管理工作的措施;研究改进工作方法,理顺工作程序,提高个人建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4.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个人建房管理整体工作的调度、协调和督查。

5. 由领导小组各成员汇总本职责范围内的疑难、特殊问题,通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商讨,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和具体责任人。

6. 根据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实际,建立有关工作机制。

7. 通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建立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全面监督、考察个人建房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 处理其他需要共同研讨并解决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1.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组长郑文艺同志担任召集人,特殊情况由顾问毛斌同志负责召集。

2.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确定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它有关事项。

3. 根据会议主题内容可以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4.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应当在会议完毕3日内,根据会议确定的内容由党政办制作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的问题拟定解决方案,并由领导小组全体签字确认。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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