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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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桥驿镇 发布时间:2021-08-17 字体大小: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保障水平,发挥城乡居保在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总结全镇城乡居保工作经验,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要求,以健全完善经办制度为基础,以全面提升经办能力为抓手,以“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为目标,巩固成果,规范经办,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夯实基础,确保2021年度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达到100%,确保人均缴费达到300元以上。

二、缴费时间

810月集中征缴城乡居保保费,确保在1015日之前全面完成全年基金征缴任务。

三、缴费对象

具有望城户籍、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高中阶段以下学生)、未满60周岁的人员均为缴费对象。

四、缴费标准

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 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 2000元、2500元、300013个档次,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增加10元。区政府对城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城乡低保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

五、奖励办法

1. 凡是在202191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且人均缴费达到或超过300元的村(社区),按7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 凡是在2021101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且人均缴费达到或超过300元的村(社区),按5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 奖励资金可用于工作人员的奖金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务必继续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的高度和利民惠民的角度,把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片的班子成员具体抓、业务部门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将把城乡居保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兑现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征缴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凝聚思想共识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手机APP、乡村广播、屋场夜会、宣传海报等宣传载体,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参保流程等,各村(社区)要做到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重点宣传养老待遇调整政策(从20211月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228元/月),长缴多得、多缴多得,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参保。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村民组长业务和政策培训工作,使专职人员熟悉政策、精通业务。

(四)强化督查通报,推进工作进度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既要加强阶段性考核,又要强化经常性专项督查,从20218旬起,每周一通报基金征缴工作情况,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人均缴费水平、500元以上高档次缴费人数。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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