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高工发〔2018〕48号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线:
《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3日
高塘岭街道党建办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
一、农村村(社区)(100分)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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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设 (10分) |
项目管理 |
做好《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社会投资项目计划》(望政发﹝2017﹞9号)、《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望政发﹝2017﹞10号)规定的规定的政府投资责任项目进度、投资、项目管理和社会投资责任项目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做好责任项目的常规管理工作。每出现一次阻工的,扣1分。每出现一次协调不及时的,扣1分。 |
4 |
开发办 |
戏乡建设(该项只对新康社区考核,占2分): 1.未按要求开展景区文明创建的扣1分。 2.开展居民景区文明旅游素质提升不到位的扣1分。 3.景区不文明行为,被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 4.未按要求配合戏乡主题活动的每次扣0.2分。 5.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处置不力的扣1分。 6.组织居民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0.3分。 7.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未及时上报维修的扣0.1分。 8.戏乡绿化大型修剪至少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1分。 9.旅游厕所保洁不彻底,街道投诉的每次扣0.1分。 |
戏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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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拆安置 |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地调查过程中,一项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15分。 |
1.5 |
征拆办 项 目 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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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签约:协助街道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15-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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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腾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完成项目交地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地任务的扣0.15-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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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工作:配合街道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好拆迁户转户参保、限价房指标、失地少地农民的补助工作,如果由于村(社区)提供资料不及时和信息不准确,延误了工作时间或错办、错发相关费用扣0.15-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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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 乡村 建设 (14.5分) |
环境保护 |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市级督查通报一起扣0.2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普查办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
2.5 |
爱卫办 |
拆违控违 |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2分。 |
3 |
规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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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清洁 工程 |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1分):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全年月考评成绩综合排名给予计分(1-3名按1.0倍计分,4-9名按0.9倍计分,10-12名按0.8倍计分);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社区)要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018年度被评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的,加0.1分。 3.厕所革命:按《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时间进度,全面完成农村旱厕和农村改厕任务,必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务的70%,未完成扣0.1分,质量和数量根据项目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旱厕全部建档立卡,发现未建档立卡的农户旱厕、公共旱厕每处扣0.1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2分。4.病媒生物防治:根据长政办函【2016】34号文,各村(社区)在集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并达到国家C级标准。未开展的扣0.2分,已开展但未达到国家C级标准的扣0.1分。 |
3 |
爱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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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
美丽 乡村 建设 (14.5分) |
城管平台 案卷 |
全年城管平台案卷结案率不低于95%,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1 |
城管办 |
纸质交办件和投诉处置情况 |
1.纸质交办件或投诉任何一条未完成,扣0.1分/条。 |
2 |
城管办 |
|
城乡综合整治及相关节会环境整治 |
1.广泛宣传发动,未宣传发动扣0.1分。 |
3 |
城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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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发展 (2分) |
统计及 经济普查 工作 |
1.基础工作0.6分: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业务工作1.1分:及时报送各类报表,迟报一次扣0.02分,缺报一次扣0.02分。确保报表质量,数据逻辑错误扣0.02分/次,数据质量差错造成影响的扣0.1分。及时完成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0.1分/次。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搞好村、社区统计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建立而未建立的扣0.1分。 3.法规宣传、业务学习工作0.3分: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学习培训,缺席一次扣0.02分。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搞好辖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
2 |
财 办 |
1.经济普查资料填报工作,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 |
统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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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农村 工作 (8分) |
乡村振兴 |
1.单点连片耕地10亩以上常年性抛荒每一处扣1分;单点连片2亩以上常年性抛荒每一处扣0.1分;季节性抛荒单点连片4亩以上每一处扣0.1分,扣完2分为止;单点连片耕地20亩以上常年性抛荒扣2分;按《长沙市耕地抛荒严重乡镇和行政村具体评价指标和考核认定办法》,被认定为严重抛荒村(社区)扣1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未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任务的不计分。 2.未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扣0.1分,未开展监管工作扣0.1分;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扣2分。 3.本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超标率超过3%扣2分,发现使用违禁农药每个品种扣0.2分。 4.积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未完成种植结构调整点位目标任务的:完成目标值50%以下的扣0.1分,完成目标值70%以下的扣0.05分,完成目标值80%以下的扣0.02分,完成目标值90%以下的扣0.01分。 5.焚烧秸秆工作:区对街道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2分;市对区督查时每发现一次焚烧秸秆每次扣0.5分;未及时处理焚烧秸秆的,每次扣0.3分。 6.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和当年计划;完成街道下达的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扣0.2分。注册成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未按照街道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2分。 7.农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未按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扣0.2分,未成立机构的每次扣0.1;未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每次扣0.5;未按时完成上级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2分。 8.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按时间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公示到位,面签真实,发证到位;没完成任务的扣0.1分。 9.美丽乡村:完成市级示范村、特色村年度建设任务。参照区对街道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标准,对市级示范村、特色村考核验收不达标的按照0.2分/村标准进行扣分。 |
2.5 |
农 办 |
动物防疫 |
1.配合防疫站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强制免疫病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动物强制免疫密度或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扣完该项分值。 2.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级每通报发生1起动物疫情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完该项分值。 3.养殖退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养殖退出任务的,每次扣0.1分。 4.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未及时开展防控措施的每次扣0.1分;发现病例未及时上报的扣0.1分,发现死猪或其它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的扣0.1分,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的扣0.1分。 |
1 |
农 办 |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
农业 农村 工作 (8分) |
水利建设及 |
1.按照秋冬修计划全面及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每未按计划完成1处扣0.1分,资料不完善扣0.1分,不支持项目建设的扣0.1分。 2.所辖堤垸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扣0.1分,措施不得力扣0.1分,砍青扫障工作不到位的扣0.1分。 |
0.5 |
农 办 |
精准扶贫 |
1.精准扶贫资料报送工作:不及时、不准确报送资料的每次扣0.1分。 |
2 |
农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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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 |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高塘岭街道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街道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交办的涉及“河长制湖长制”的相关工作任务,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2.小微水体管护:认真开展河道保洁及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举报至区级相关部门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0.2分。 3.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的执行情况、巡河APP的使用打卡情况、推广使用长沙河湖长APP情况;巡河问题发现处理及整改情况;长效管理落实情况,未按时落实的,每次扣0.2分。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河道专项执法行动及相关河道案件调查,配合不力的一次扣0.1分。 |
2 |
河长办 |
|
村 镇 |
规划管理 |
1.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
1.5 |
规建办 |
国土资源 |
1.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
2 |
规建办 |
|
村级财务 |
财务管理: 2.村(社区)开设2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扣0.1分。 3.月末库存现金余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宗扣0.1分;须银行转账但用现金支付的每宗扣0.1分。 4.原始凭证“三章”不齐的每宗扣0.2分;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报账的每宗扣0.1分;单张发票超过500元以上无明细附件的每宗扣0.1分。 5.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6.村(社区)的财务支出未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出未实行“双印鉴”监管的,本项得0分。 7.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的,或违规使用收据收费的,本项得0分。 8.未实行“零”招待的,本项得0分。 |
2 |
财 办 |
|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1.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形式不规范的每宗扣0.1分。 2.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检查或审计的,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未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开展理财活动,或未认真填写《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记录簿》的,每宗扣0.1分;年初未对上年度财务进行清理的扣0.5分。 3.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
1.5 |
财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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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
村 镇 |
村级财务 监督管理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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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 |
0.5 |
财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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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建 |
按照2018区危房改建计划按时完成上报目标任务数量,未按要求完成改造户数的扣0.3,资料不完善扣0.3分,现场监督不到位扣0.6分(面积超标,豪华装修,上报信息与上级核查不符,检查过程中受到通报批评),发生安全事故扣0.3。 |
1.5 |
戏 办 |
|
旅游工作(1分) |
1.全域旅游创建:①配合通过3A景区复核,未完成扣0.2分。 2.湘江古镇群:“节会活动”的营销和安全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戏乡主题活动的每次扣0.1分,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处置不力的扣0.1分。 3.旅游基础工作:①配合完成文明创建工作,每月推荐成功5条以上好人信息,未完成扣0.2分;②景区不文明行为,被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③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未及时上报维修的扣0.1分;④旅游厕所保洁不彻底,街道投诉的每次扣0.1分;⑤景区环境卫生不达标,街道投诉的每次扣0.1分。 |
1 |
戏 办 |
|
社会 管理 (11分) |
综治维稳 |
年底考核参照《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8)》〔高综治委〔2018〕1号〕文件执行。 |
3 |
综治办 |
信访工作 |
年底考核参照《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8)》〔高综治委〔2018〕1号〕文件执行。 |
2 |
综治办 |
|
安全生产 |
年底考核参照《高塘岭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
3 |
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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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年底考核参照《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村(社区)考核办法》执行。 |
3 |
安委办 |
|
科技推广 |
1.配合协助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对接活动。 |
1 |
社会事务办 |
|
教育事业 |
1.优化教育环境,发生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或制止不及时非法办学的扣0.5分。 |
1 |
社会事务办 |
|
社会 事务 (13分) |
文化体育 |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
1 |
社会事务办 |
医疗卫生 |
1.积极参加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和医患纠纷处置,不参加扣0.2分。 |
1 |
卫计办 |
|
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1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1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1分。 |
3 |
社会事务办 |
|
红十字会 |
1.村(社区)组织机构不健全扣0.3分;阵地建设、宣传不到位,办公室无挂牌的扣0.3分。 |
1 |
卫计办 |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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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事务 (13分)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2.积极调处辖区内劳动人事纠纷及农民工工资纠纷,不积极调处劳动争议的每次扣0.2分,出现到省、市、区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0.1分。 3.未完成伟创力招工目标任务扣0.2分。 4.就业扶贫资料不完善、信息不准确扣0.1分。 5.人社中心工作未及时完成扣0.2分。 |
2 |
社会事务办 |
|
人口与 |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5%,低于95%不计分,98.5%以上计2分,95%-98%按比例计分。 |
3 |
卫计办 |
||
政务 |
政务服务 |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分,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2.及时办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处理或工单提交办结被驳回重办的每次扣0.1分。 |
2 |
党政办 |
|
自身 建设 (14.5分) |
宣传思想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
1 |
党政办 |
|
文明创建 |
1.按照《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办事处文明创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高工发【2017】4号)文件计分。 |
2 |
城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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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1.未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的,扣0.1分。 |
3 |
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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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党支部“五化”建设,有一项未完成或不达标的,扣0.4分。 |
1 |
党建办 |
|||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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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14.5分) |
党风廉政建设及优化环境 |
1.未按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扣0.1-0.5分。 |
4 |
纪工委 |
|
统战工作 |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新时代”行动,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
1 |
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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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 |
1.村(社区)民兵阵地建设不达标扣0.1分,青年民兵之家建设不达标扣0.2分。 |
0.5 |
武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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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畅通 |
1.会风会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
2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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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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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率测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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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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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
一、城区社区(100分)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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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设 (6分) |
项目管理 |
做好《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社会投资项目计划》(望政发﹝2017﹞9号)、《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望政发﹝2017﹞10号)规定的规定的政府投资责任项目进度、投资、项目管理和社会投资责任项目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做好责任项目的常规管理工作。每出现一次阻工的,扣1分。每出现一次协调不及时的,扣1分。 |
3 |
开发办 |
||
征拆安置 |
前期调查:积极支持、协调、组织、启动实施征拆项目,顺利完成各项调查工作,房屋、青苗、土地调查过程中,一项如果不能正常进行的扣0.15分。 |
1.5 |
征拆办 项 目 管理办 |
|||
房屋签约: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拆迁工作、上户签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任务,如果项目不能完全签约倒地的视情况分项目扣0.15-1.5分。 |
1.5 |
|||||
城市 管理 (15分) |
环境保护 |
1.牵头负责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落实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六控十禁”要求,完成蓝天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宣传,邀请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宣传报道一次,一项未开展扣0.1分。 3.推进环保网格建设,完成网格化环境信息采集任务,积极巡查,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巡查不力或未及时上报导致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1分,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扣0.2分,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指标计0分。 4.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区级督查发现一起扣0.1分,市级督查通报一起扣0.2分。 5.配合开展环保执法,整治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 6.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考核任务,少完成一个项目扣0.1分。 7.按时参加环委会、蓝天办、普查办组织的联合执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1分。 |
3 |
爱卫办 |
||
拆违控违 |
1.成立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实施网格化责任制。 2.开展村(社区)违章建筑零增长创建活动。 3.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新增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做好拆违行动后的群众安抚疏导工作,处置不力,一次扣0.1分。 |
3 |
规建办 |
|||
乡村清洁 工程 |
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1分):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全年月考评成绩综合排名给予计分(1-3名按1.0倍计分,4-9名按0.9倍计分,10-12名按0.8倍计分);在市检中,日常巡查被评为“黄牌警告”的村(社区)扣0.1分,年度被评为“基本合格”村(社区)的扣0.2分。 2.各村(社区)要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018年度被评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的,加0.1分。 3.厕所革命:按《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时间进度,全面完成农村旱厕和农村改厕任务,必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任务的70%,未完成扣0.1分,质量和数量根据项目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旱厕全部建档立卡,发现未建档立卡的农户旱厕、公共旱厕每处扣0.1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2分。4.病媒生物防治:根据长政办函【2016】34号文,各村(社区)在集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并达到国家C级标准。未开展的扣0.2分,已开展但未达到国家C级标准的扣0.1分。 |
2 |
爱卫办 |
|||
数字化城市管理 |
1、在区内季度考核中,每季度获得前三名的社区分别加0.1分;每季度倒数第一名的社区扣0.1分。 |
3 |
城管办 |
|||
纸质交办件和投诉处置情况 |
1.纸质交办件或投诉任何一条未完成,扣0.05分每条。 |
2 |
城管办 |
|||
市对区城市管理考核 |
1、在市考抽考社区全市排名分别为前1、2、3名的,分别加0.3、0.2、0.1分。 |
2 |
城管办 |
|||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
经济 |
统计及 |
1. 基础工作0.6分: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示,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
2 |
财 办 |
||
社 区 建设与 管 理 (9.5分) |
规划管理 |
1.积极配合辖区范围内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的,一次扣0.1分。 |
3 |
规建办 |
||
国土资源 |
1.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变更调查中各类用地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每宗扣0.1分。 |
2.5 |
规建办 |
|||
村级财务 |
财务管理: |
2 |
财 办 |
|||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 |
1.5 |
财 办 |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
资产清查: |
0.5 |
财 办 |
||||
旅游工作(1分) |
1.全域旅游创建:①配合通过3A景区复核,未完成扣0.2分。 |
1 |
戏 办 |
|||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
|
综治维稳 |
年底考核参照《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8)》〔高综治委〔2018〕1号〕文件执行。 |
3 |
综治办 |
||
信访工作 |
年底考核参照《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8)》〔高综治委〔2018〕1号〕文件执行。 |
2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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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年底考核参照《高塘岭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
3 |
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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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年底考核参照《高塘岭街道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村(社区)考核办法》执行。 |
3 |
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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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推广 |
1.配合协助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对接活动。 |
1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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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 |
1.优化教育环境,发生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或制止不及时非法办学的扣0.5分。 |
1.5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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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 |
1.积极参加街道或区级文体活动及相关培训,未参加的扣0.2分,自主组织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少于2次的扣0.2分。 |
1.5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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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事务 (15分) |
医疗卫生 |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1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1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1分。 |
1 |
卫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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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扶贫济困 |
1.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每例扣0.1分;因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对象上访至区级及以上的每例扣0.1分;每月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因上报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多发、未及时取消低保产生不良影响的没例扣0.1分。 |
3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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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社会保障 |
1.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未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的扣0.5分;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扣0.5分。 |
2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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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 |
1.符合政策生育率:标准为98.5%,低于95%不计分,98.5%以上计2分,95%-98%按比例计分。 |
4 |
卫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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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 |
1.村(社区)组织机构不健全扣0.3分。 |
1 |
卫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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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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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工作 (2.5分) |
政务服务 |
1.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功能完善、规范服务,按标准化要求窗口设置不到位、事项进驻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发现工作人员缺岗、违纪每人次扣0.1份,有投诉并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的每次扣0.5分。 |
2.5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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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21分) |
宣传思想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党管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未达到要求的少一次扣0.1分。 |
2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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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
1.按照《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办事处文明创建工作考评实施办法》(高工发【2017】4号)文件计分。 |
6 |
城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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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1.未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的,扣0.1分。 |
4 |
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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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要求做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6项重点任务中的前4项,第一项占0.2分,第二项占2分,第三项占0.5分,第四项占0.3分,未完成或者不达标的酌情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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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及优化环境 |
1.未按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扣0.1-0.5分。 |
4 |
纪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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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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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21分) |
统战工作 |
1.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新时代”行动,示范点单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0.1分。 |
2 |
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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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 |
1.村(社区)民兵阵地建设不达标扣0.1分,青年民兵之家建设不达标扣0.2分。 |
1 |
武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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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畅通 |
1.会风会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缺席(替会)的一人次扣0.1分。 |
3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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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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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率测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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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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