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WCDR-2025-01002
望政办发〔2025〕10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长沙市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望城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提升第三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优化产业结构。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以下重点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互联网软件服务业,运输辅助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十二个行业。
以上行业划分以《国民经济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17)》为依据。本措施中运输辅助服务业指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软件服务业指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奖励机制
(一)建立入规企业奖励机制
为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对2025年度首次入规纳统且当年未退库的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建立稳规企业奖励机制
为巩固拓展入规成果,对2025年度在库重点服务业当年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达以下标准,同比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相应稳规奖励:
重点服务业稳规奖奖励情况表
行业 |
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 (亿元) |
奖励金额(万元) |
批发业 |
1(含)—5 |
1 |
5(含)—20 |
5 | |
20(含)—50 |
10 | |
50(含)—100 |
20 | |
100(含)—120 |
30 | |
120(含)以上 |
100 | |
零售业 |
0.5(含)—5 |
1 |
5(含)—20 |
10 | |
20(含)—30 |
20 | |
30(含)—40 |
50 | |
40(含)—50 |
200 | |
50(含)—60 |
400 | |
60(含)—80 |
600 | |
80(含)—100 |
800 | |
100(含)以上 |
1000 | |
住宿业;餐饮业 |
0.1(含)—0.3 |
1 |
0.3(含)—0.5 |
5 | |
0.5(含)—1 |
10 | |
1(含)以上 |
2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3(含)—0.5 |
1 |
0.5(含)—1 |
3 | |
1(含)以上 |
5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2(含)—0.5 |
1 |
0.5(含)—1 |
3 | |
1(含)以上 |
5 | |
运输辅助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0.3(含)—0.5 |
1 |
0.5(含)—1 |
3 | |
1(含)—5 |
5 | |
5(含)—10 |
7 | |
10(含)以上 |
10 | |
互联网软件服务业 |
0.5(含)—1 |
30 |
1(含)—2 |
40 | |
2(含)—5 |
50 | |
5(含)—8 |
60 | |
8(含)—10 |
80 | |
10(含)以上 |
100 |
(三)加强入规企业服务
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优化升级,支持街镇(园区)为企业便捷赋能,提供服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全区已入规纳统的重点服务业企业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帮助建立健全原始凭证和电子统计台账、办理纳税申报、提供政策咨询等。按住宿业、餐饮业1000元/年/家,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00元/年/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000元/年/家,批发业、互联网软件服务业、运输辅助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00元/年/家的标准,以各街镇2025年底在库企业为准,为服务对象拨付工作经费到街镇(园区)。
三、申报程序
1.入规企业奖励和稳规企业奖励:实行“免申即享”,由街镇、园区管理部门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报符合条件的名单,经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区商务局和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报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区商务局统筹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按分配方案拨付资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兑现奖励。
2.入规企业服务经费:由街镇、园区管理部门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报重点服务业在库服务对象名单,经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区商务局和望城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根据行业企业数量核算确认资金,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审定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商务局分配方案拨付资金至各街镇(园区)。
四、责任落实
区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门类的分工,全面了解本行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摸排力度,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入规纳统。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工作,组建专班、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细化工作措施,助推望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规模稳步做大。
五、其他事项
1.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等方面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有严重失信及严重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企业,取消当年度获奖资格。
2.同一企业享受区内其他部门或望城经开区同类奖补政策的,按照“同类项目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3.如遇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本措施所涉及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及望城经开区两级按现行体制承担。涉及园区内企业的奖补资金,按照区园财政管理体制由区财政和经开区共同分担,统筹结算。
4.各街镇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配资进行奖补。
5.本措施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措施计算企业入规时间及核算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各具体条款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