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的通知
简体| 繁體| 老年人模式|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61
  • 统一登记号:WCDR-2022-22001
  • 公开责任部门:望城区司法局
  • 公布日期:2022-04-01
  • 生 效 日 期:2022-04-01
  • 信息时效期:2027-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   号:望城管通〔2022〕9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字体大小:

WCDR-2022-22001


望城管通〔2022〕9号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特制定《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31日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特制定本清单。

一、对于城管执法职责范围内适用“首错免罚”模式的案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首次违法;

(二)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当事人即时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已整改,消除危害后果的;

(四)列入“首错免罚”事项清单的。

二、“首错免罚”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由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实际执行情况予以增减。

三、对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原则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并开展调查取证,对符合“首错免罚”清单模式适用条件的,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自愿承诺即时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可不予处罚。


序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予处罚条件

备注

1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乱搭建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恢复原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乱张贴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所张贴的广告等物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3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乱涂写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无污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乱吊挂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5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裸露垃圾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分类投放指定容器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6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粪便、污水、污迹行为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无污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7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有蚊蝇孳生地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消除蚊蝇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8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保持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整洁的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责任区内设施设备的整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9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保持责任区内的绿地整洁的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后立即改正,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责任区内设施绿地的整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0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在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适用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相关处理)


11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在城市主、次干道两旁设立的棚架、遮阳(雨)布、檐篷等应当美观、整洁、牢固,破损的应当及时更换或者维修。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2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店外经营、作业;

先教育劝导3 次,已改正违法行为


13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在店外堆放、吊挂、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4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在道路路缘石设置踏步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5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在公共场地举办公益活动的, 举办单位应当在场地内临时设置垃圾容器,安排专人负责环境卫生。

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立即清理现场,清运垃圾,拆除设置的临时设施和宣传品等。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6

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场所从事设摊经营、兜售、揽工等活动。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7

违反《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房屋建设、拆除和市政施工等建设工程工地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二)施工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工(场) 地车辆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8

违反《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9

违反《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收集运输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集运输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0

违反《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1

违反《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第(五)项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制定餐厨垃圾处置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2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 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3

违反《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按户外广告设置证件规定的批准事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并注明户外广告设置证件的编号。

未按户外广告设置证件规定的批准事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按责令限期改正的要求及时改正的


24

其他轻微违法行为

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领域首错免罚清单》的通知(望城管通[2022]9号).pdf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