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88589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望城区司法局
  • 公布日期:2025-06-10
  • 生 效 日 期:2025-06-10
  • 信息时效期: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   号:望政发〔2025〕14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字体大小:

望政发〔2025〕14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对以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定期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确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等2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宣布《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限价商品房指标回购调整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附件2)。

三、废止《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件规范性文件(附件3)。

四、拟修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附件4)。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本通知发布前连续计算。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届满的,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不再执行;原有效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届满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除有新的规范性文件已明确废止时间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新修订文件施行之日或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

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自2025年6月1日起不再执行。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后的管理工作,对确有必要通过区级规范性文件规范有关行为的,应尽快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新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各单位应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效力评估工作,每月对本单位主办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规范性文件效力进行评估,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修订或重新公布。

请各单位尽快公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于2025年6月16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查。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

2.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3.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4.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拟修改)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5610


望政发[2025]14号 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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