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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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8/2018070915265879
  • 统一登记号:WCDR-2018-00003
  • 公开责任部门:区法制办
  • 公布日期:2018-07-01
  • 生 效 日 期:2018-07-23
  • 信息时效期:2020-10-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   号:望政发〔2018〕47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区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8-07-01 字体大小:

WCDR-2018-00003

                                                                                                             

望政发〔2018〕47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望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望城区全境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第二条  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一)望城区中心城区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限制燃放。全区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限制燃放。本通告中所称中心城区指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金山桥街道全境,高塘岭街道望府路社区、斑马湖社区、雷锋路社区、中南社区、高塘岭社区、航运社区、白芙塘社区、湘陵社区、西塘街社区、莲湖社区、新康社区,铜官街道花石村、华城村、铜官街社区、袁家湖社区、誓港社区、石渚湖村,丁字湾街道丁字湾社区、兴城社区、双桥村,靖港镇芦江社区,乔口镇乔口社区的乔口集镇区域。

(二)实施限制燃放的时段,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三条  上述限放区域和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属于本通告允许燃放的品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鼓励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经批准实施的焰火晚会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本款限制。

第四条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

(一)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采用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以及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废弃物;

(四)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五条  监督与管理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望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局)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电话:110)。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条  本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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