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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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望城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字体大小:

根据《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望办发〔2020〕15号)精神,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不断强化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名,共分3类岗位,详见《望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望城区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居住地为望城区,签发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

③原望城区户籍,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学校,户口迁入所在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未迁回的。

④在望城区购房,目前居住在望城区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3.学历条件:岗位A01、A02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A03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学历证书原则上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取得学历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2021年10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形式以此类推)。

4.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部门联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00-10月31日17:00;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1.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35×45mm,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2.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于11月4日和5日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区委组织部1211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6.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写作60分,满分100分),时量150分钟。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时间、考点、相关要求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统一反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及部门联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为1:2。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递补时按此规则执行)。

2.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本人需携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以下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③户口本。非望城区户籍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居住地为望城区);房屋产权证明(即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经望城区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交易合同)及半年以上居住凭证(经望城区公安机关进行居住登记备案的凭证)。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部门联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三次。

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参照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标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部门联审。

    (四)面试

1.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为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递补时按此规则执行)。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职位要求,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1.考察通过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提交区人事领导小组审定。

3.岗位分配。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街道社区员额需求情况,进行岗位分配。

4.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年限协议。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由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街道党工委考核评定合格者,可续签。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367023(望城区委组织部)、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0731-88060179(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079137

监督举报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731-88076195

附件:望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望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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