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茶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梅花岭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总投资1999.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梅花岭村建设茶亭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4832m2,新建一栋住院综合楼、成品岗亭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为3072m2,新建住院综合楼设床位84床。本项目建成后,茶亭镇中心卫生院总建筑面积为8477m2,总床位183床。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严格按照《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管理规范》,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即建筑施工工地围挡100%、路面硬化100%、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扬尘防控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垃圾须按规范要求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规范处置;施工期间禁止破坏项目用地红线外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运营期废气治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确保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置后与医疗废水汇集,通过已建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茶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噪声防治: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处置:废液、过期药品等医疗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含化粪池污泥)通过消毒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清运和处置;废输液袋、废玻璃瓶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中药房煎药产生的中药渣、生活垃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3月13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081950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东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政编码:410200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