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望城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7年3月,隶属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单位,为望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国土资源保护、保障、管理、经营的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征地拆迁事务所、测绘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矿管办、7个二级机构和高塘岭、黄金、丁字、茶亭、靖港、白箬铺、桥驿、月亮岛、大泽湖、乔口、乌山、金山桥、铜官和经开区国土所等28家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情况:2017年末国土局共有干部职工31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157人,政府雇员16人,合同工15人,临聘人员123人。2017年退休减少2人。
第二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支决算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征拆所、国土所及矿管办所支出的专项经费。
1、2017年总收入决算150026.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50026.53万元。2016年收入决算数79954.6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9954.64万元。2017年总收入决算与2016年相比,增长87.64%。
2、2017年总支出决算数为140026.53万元,其中:
⑴、基本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6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决算数为3280.44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有所增长,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补发了以前年度增加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⑵、项目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 135458.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00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615.4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619.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3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840.57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0.3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150026.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50026.5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4002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567.9万元,占支出的3.26%,项目支出为135458.63万元,占支出的96.7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50026.5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9954.64万元相比,增加70071.89万元,主要是因为征拆项目增加及耕地指标专项支出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026.53万元,与上年79954.64万元相比,增加60071.89万元,主要是因为征拆项目增加及耕地指标专项支出增加。本年基本支出增加821287.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8784.43万元,主要是项目有所增加。年末结余1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02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90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117.69万元,总支出与上年79954.64万元相比,增加6007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026.5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93万元,占支出的0.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59万元,占支出的0.16%,城乡社区支出130118.06万元,占支出的92.92%,住房保障支出194.14万元,占支出的0.1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8922.81万元,占支出的6.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0026.53万元,与年初预算9743.77万元相比,增加130282.76万元。主要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5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7.09万元,占支出的83.78%,公用经费740.81万元,占支出的16.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29.18万元,共接待250批次,共2631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4万元。与年初预算165万元比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10.38万元,主要是坚持勤俭办事,开展厉行节约的效果; 上年决算数123.16万元比较,总数减少68.54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70.06万元,今年减少40.8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今年减少27.66万元,2016、2017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117.69万元,支出130117.69万元,年末结余1000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党组班子带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对照年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务实奋进、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主要绩效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虽超出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但在年中追加了部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追加的政策性工资及补助的调整金额;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区财政批复后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进行资金的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2017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三公”经费实现了有效压减,年度内 “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减少68.54万元,下降55.66%。
2、管理制度健全性,2017年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科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57万元,比2016 年682.15万元增加10.4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造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长沙市望城区国土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部门2017年有一般公务用车7台,年初预算公务用车维护费68万元,本年实际公务用车维护费25.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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