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3、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6、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负责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7、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区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9、承担全区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望城区财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制办)、预算科(预算审核监督中心)、国库科、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财政监督检查室、预算绩效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总工室等16个科室;下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统发工资中心、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结算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均未实行独立核算)。本单位核定编制数109个,在职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109人(含纪检组2人),政府雇员6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局机关本级,二级机构均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望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4523.6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83.63万元,决算总收入为4907.29万元;本年支出384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64.00万元,决算总支出为4907.29万元。2017年决算总收入为4250.08万元,总支出为4250.0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57.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往来资金收入增加,局属二级机构上缴往来资金1168.81万元;二是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长245.2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452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9.85万元,占总收入的74.05%,其他收入1173.81万元,占总收入的25.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3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61%;项目支出937.17万元,占总支出的24.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49.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495.1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98.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844.45万元。与上年度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8.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349.28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用往来资金(2018年4月二级机构上缴资金)支付部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495.1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0.94 %,与上年度比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34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往来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495.17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0.85万元,占比88.4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44万元,占比2.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2万元,占比4.78%;住房保障支出154.68万元,占比4.43%。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74.64万元,占比82.24%;项目支出620.53万元,占比17.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907.06万元,决算349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77.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在二级机构上缴的往来收入中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用完的信息化建设指标结转至本年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结算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监督检查服务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在二级机构上缴的往来收入中列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派驻纪检组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78.35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78.35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17.68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48.59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54.68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将该项科目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行政运行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4.6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363.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2.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0.64万元,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及政府雇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94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慰问费及奖金、抚恤金、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511.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7.78%,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网络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都为0万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8万元。公务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数为零;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48万元,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0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级财经纪律规定,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三公”经费比2017年度44.96万元减少了43.95万元,同比减少97.7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度44.96万元减少了43.95万元,同比减少97.75%,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批次、253人次,主要是外市县学习交流和省市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分析表明,我单位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整体上得以实现,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职责履行上,完成市对区的“财政总收入”、“财政收入质量”考核,按要求及时足额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等资金支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06万元,比2017年度569.54万元减少了58.48 万元,降低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预支部分2018年两会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望城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