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三)可持续性评价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七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
(1)部门职能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批评和建议,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7.负责信访预测,及时掌握并向上级反映集体上访、群体性纠纷的信息,主动处理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信访问题;
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
望城区信访局属全额拨款机关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来访接待科、案件办理科、网信督办科、财务科、监察室。单位编制11名,实际在职在编14人,退休人员2人。决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
二、2017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信访维稳日常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7年决算数929.23万元,财政拨款929.23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7年决算数929.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45.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83.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704.5万元,总支出为704.5万元;2017年决算总收入为929.23万元,总支出为929.23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2.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02.19万元,主要是用于积案化解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信访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国有固定资产价值为:146.15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区信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三公”经费同比上年,按照厉行节约等相关文件规定。“三公”经费同比2016年度,减少3.85万元,同比下降58.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1.7万元,公务接待减少2.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支出为46.7516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决算46.75168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局深入贯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部门整体资金、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科学规范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既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2017年我局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主要绩效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超出年初部门预算总额,基本支出主要为追加的政府采购计算机设备费等;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金额内,2017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现了有效压减。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行政职能有效体现。2017年一季度和二季度,我区连续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红旗单位”。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获得市局肯定,被评为“全市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先进单位”;被评为省“‘积案清零’行动先进单位”。党的十九大特护期,我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零”目标,获得了各级领导高度肯定。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把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区委、区政府将研究信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信访问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公开接访”“包案下访”等要求,将信访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各区级领导干部、区直单位、街镇,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121次,共接待群众64批267人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63件,包案下访100余次。
2.注重源头防控,抓好初信初访。进一步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全力推动依法逐级走访,定期对全区初信初访办理、越级重复上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促进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实行初信初访“半月结案”工作模式,即从接待受理之日到答复处理之日不超过15天,及时对信访问题进行处理,切实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有效减少了重复信访、由信转访等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区共接访处访1174批4535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05件,处理群众集访183批2965人次。
3.创新信访载体,推进网上信访。积极推进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行,搭建纵向联省、市、区、街镇,横向联接区直各单位的网上信访平台,实现了“在线受理、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网上信访工作模式,促进了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7年,我区受理交办网上信访1167件,到期办结1114件,到期办结率100%。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目标。
4.全力攻坚克难,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明确 “以啃硬骨头的精神,下最大的决心,花更多的精力,打一场信访积案攻坚战”。专门成立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组,22名区领导包案市交办的22个信访积案,成功化解和打处21件,完成率95.45%;同时,区委、区政府向区直部门和街镇交办信访突出问题47件,已化解29件,完成率61.7%;街镇及区直部门化解其它信访案件87件,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可持续性评价
2017年我局实施的专项,比如信访帮扶救助、信访积案化解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为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我局在项目完成后,均会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并适时进行社会满意度的调查,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在申报次年的项目预算时,会综合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来确定项目预算的金额,并规划项目的实施计划。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长沙市望城区信访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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