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20〕31号)》及《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民发〔2020〕29号)的文件精神,确保2022年底前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我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我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经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长沙市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才专家库,现就相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长沙市范围内从事与养老机构相关的建筑环境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二、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和愿意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五)具有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从事养老机构管理工作3年以上。在相关专业(行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实务工作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六)所在单位同意且本人愿意以评定专家身份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有关工作,并服从执行评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三、工作职责及形式
区民政局根据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需要,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是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对申请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
四、申请材料要求
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报名资料。申请人应当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审查申请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一)《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三)个人在专业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
五、征集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有关工作的,可自行下载填写《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于9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至望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129办公室)。联系人:刘杰平,电话:88080949,邮箱:wcqylfwk@163.com。
附件:《望城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表》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