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望政办函〔2019〕54号(B类)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肖泽锦、李小英、易金农代表:
你们在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望城区靖港镇新峰村湾同港渠道治理的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区认真办理。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湾同港渠曾纳入2017年全区秋冬修计划,区水利局、财政局安排补助资金26万元,用于对新峰村湾同港渠干支流共3.2km渠道的清淤疏浚处理。今年上半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靖港镇、新峰村进行了实地踏勘,目前湾同港渠还未护砌,确实存在行水不畅的情况。另外,经调查核实,龙江渠护砌建设已在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予以实施,并于2012年完工,故暂时没有对龙江渠及周围渠道进行提质改造的计划。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湘农发〔2019〕82 号)要求,明确不能将2011年(含)后各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纳入到2019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湾同港渠所在的新峰村2011年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故其今年无法纳入。如今后新峰村具备纳入条件,我区将根据镇村意见一并对该渠道进行建设。
经初步测算,港同湾渠按龙江渠方式治理和护砌的整体建设任务量较大,投入资金较多(预计需450万元以上)。待其能够通过区农业农村局与市直有关部门关于小农水项目的进一步论证后,我区将在2019年区小农水项目中安排资金解决其清淤和垮塌部分的护砌,保证该渠的基础排灌能力,在2020年以后再安排资金分段护砌。
根据市基层河长制小微水体管护工作补助的相关政策,2018年市级财政已拨付新峰村5万元用于小微水体的日常保洁、清淤疏浚、除险加固、污染治理等方面,2019年计划继续拨付新峰村5万元用于小微水体管护。
感谢您对湾同港渠道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函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