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简体| 繁體| 老年人模式|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08 字体大小: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序号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二条。 承办科室 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3.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4.相关证据资料;5.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程序是否合法;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 撤销教师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另第18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八条 承办科室
3 拟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承办科室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